账期日清这两个词写在同一页纸上,中间那二十六天归谁记却没写,月底两边各掏一张表。结算员把渠道的结算单和票务系统导出的日清表并到一处,第一个问题就出来了:三十天里那些按日的量,到底是哪一方在记。拆账口径不清,账期越长越说不明。
中间那二十六天由日清单记
三十天账期里,每天的量靠日清单记,不靠结算单补。日清须在次日 12:00 前出单,出的是前一天的出票、退票、核销三栏数,一栏都不涉及结算,售票系统窗口的当日张数也并进这三栏里。账期结算以日清单累加为准,这一句把中间记录的地位定了:它不是草稿,是结算的原料。渠道要是拖到结算那一次才头一回给数,中间那二十六天就是空的,事后谁也补不回来。
日清的单据与结算的单据不是同一张,这一点必须写死。前者每天一张、当日签认,后者按期一张、走双方结算确认流程。账期日清靠的是这两张各司其职,合成一张就两头不靠:把两张合成一张的做法看着省事,代价是日清要等结算口径定下来才能出单,次日 12:00 那条线必然破,中间记录退化成月底补的一张纸。
拆与不拆,差别在错落在哪天
现场核对挑一天就够:把这一天日清单上的出票张数,与结算单里对应日期的张数并排比,顺带核一眼售票系统窗口导出的当日张数。同一口径下这两张表的张数应当相等,最多差掉未支付回池那几条;如果日清单按拍下计、结算单按核销计,两张表就会朝同一个方向稳定地差下去,这是拆账口径不一致,不是漏记。日清与结算差异超过 1% 须重对,重对从这一天的原始订单号一条条数上来,不许拿调平后的数交上去。

拆与不拆的差别,就在差错落在哪天。票务系统按日拆账,差异能落到某一天某一渠道,第二天上午双方就那一张纸说话;不拆、只在月底对总,差异也能被抹平,但抹平是把数塞进一个没有出票记录的格里。口径中途一换,历史日清就再也对不回去,所以拆账口径要写在合作条款第一条,改口径从下一期起用,本期不动。
票务系统按日拆还是按期总
第一条路,按日拆账逐日确认:每天中午前签一次,差异当天露头,最迟第二天上午就能定位到某一单,到结算日只剩签字。第二条路,按账期一次性对总:三十天谁都不动,最后一晚两边拉总数,差出来的数要翻订单号一天一天找,往往找不到那一条,只能先挂进中间记录等下一期。两条路走完一个账期,前者每天多一个签认动作,后者在月底多出一整夜;差异露头的早晚,就在这签与不签之间。

只有在渠道为预存款模式时,不做日清拆账,只记余额变动。这种渠道先充后扣,账期日清里的日字站不住,中间记录改记扣减次数与余额变动两栏,票务系统按核销那一刻扣,售票系统窗口不给它留日清格。恢复常规结算时,预存款那一段要单独封存,不并进后面的日清,否则账期日清的时间轴会被切成两种口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