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张券面只有窗口章、没有号,是从回收机口翻出来的,巡检领班把无号券追查单摊开,先去翻号段领用簿的起迄号。无号券难追,难在号没印上还能不能算作废,也难在追溯路径第一步该查哪个终端。这两个答案不统一,票务系统里这3张就成了没来路的核销,退券的时候谁都不敢在那一栏签字。
号没印上不算作废
票面缺号,券本身不作废,它在票务系统里的核销记录照旧存在,只是追不到出券窗口。追溯路径第一步查窗口终端,不是查号段登记簿:先调售票系统当日这个窗口的出券流水,再拿流水时刻去号段领用簿上套号段起迄。窗口章能认出是哪个窗口,出券时刻才能认出是哪一班,两样凑齐才算追到。
窗口责任跟出券时刻,不跟当班人。当班人换过班,责任栏跟着流水那一条走,追查单上写窗口号和出券时刻,不写人名。这样定的好处落在动作上:接班的人不用再为上一班的券补说明,追表的人也不用去问谁站过那个台位,只看时刻落在哪一段。追查单上人名那一栏留白不是漏填,是这条规矩本身的要求,票证稽核员复核时也只复核时刻。

票务系统里怎么查号段断层
拿无号券追查单上的立案时刻,跟窗口终端出券流水时刻、号段领用簿的号段起迄三个数比。出券流水落在某个窗口的号段起迄之外即算号段断层,1日断层3张即由号段保管员在无号券追查单写原因。立案有硬时限:无号券从取出到立案不得超过6小时,超过6小时这3张只能记待查,追查单当日不再往下追窗口。
停的是这个号段的出券资格,不是整个窗口。单窗口当日无号券达2张即停出该号段,售票系统里这个号段整段置灰,窗口改打另一个号段。追查单上并列的窗口栏不得超过3栏,超过3栏就得拆成两单,一单一单归口,号段登记簿才看得清断层落在哪一段。看清了那一段,下一班站在同一个台位的人才知道该绕开哪个号段起票。

当场写单和不上报差65分钟
两种追法各试一遍。当场在追查单上写窗口号并抄出券流水时刻,1张单就追到窗口,售票系统的号段起迄只用核对1次。只写3张无号不上报,同一窗口下一班再出2张无号券,回查要翻整本号段领用簿,多耗65分钟,还要把当日的核销条数重算一遍。
追不出来时这张券记在哪一栏,也得当场定下来。它记在票务系统的无号券待查栏,不进当日核销总数,也不留给下一个窗口。待查那一栏由号段保管员在追查单末尾署一次名,次日再对照窗口号回查一遍,回查有结果才转回正式栏。正式栏一转,当日核销总数才跟着补上这3张,前一天的表不重做。
只有在窗口终端当日整台断电、票证稽核员确认出券流水为0条的时候,才不按窗口责任判。全窗口标注由号段保管员另起一行补进号段领用簿。标了全窗口,这3张无号券的立案时刻仍不得超过6小时,只是责任栏空着不填,等终端复电后补一次流水核对。
